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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诺件(市级审批)
1、各类建设工程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审批
2、各种建设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管线规划许可审批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
4、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许可审批(丙级)
5、燃气设施改动许可审批、城市新建燃气企业许可
6、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许可审批、审核、备案
二、上报省建设厅审批件
1、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许可审核
2、监理单位许可审核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许可审核
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许可审核
三、即办件(市级审批)
1、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2、城市规划区挖取砂石土方许可
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
4、注册城市规划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造价工程师资格初审
一、承诺件
(一)、 各类建设工程选址、用地规划许可
1、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0、31条、《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31条、第32条、第35条,建设部、计委建规[1991]583号《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2、审批条件:
⑴申请书;
⑵项目有关批准文件;
⑶选址及用地平面图 ;
3、工作流程:窗口接待、告知有关申报条件、事项---业主自主准备申报材料---窗口受理打印受理凭单---科室审查(含现场踏勘;大型项目组织公示)---领导会签(大型项目需市长审定)---窗口盖章---发证
4、时限:(注:省批项目和市长审定项目时限顺延)。
选址意见书:受理后15个工作日;用地规划许可:受理后15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及标准:(办证不收费,统一收取相关规费)
依据:豫价房(1993)174号
收费:规划设计费:85元/工日(按照工日定额换算107.70元/亩)
(二)各种建设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管线规划许可
1、设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2条、《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33条、第35条
2、审批条件:
⑴申请书、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经规划部门审定的建设工程平面图及各类室外管线和配套设施设计图、建筑方案、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3、工作流程:窗 口接待、告知有关申报条件和办理须知、事项---业主自主准备申报材料(材料准备一般分平面确定和方案确定两个阶段;方案确定需组织公示和报市政府审定,方案确定后业主择定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报审图部门审查图纸)---窗口受理打印受理凭单---科室审查---领导会签---窗口盖章---发放
4、时限: 受理后15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及标准:(办证不收费,统一收取相关规费)
依据:豫价房(1993)174号;省政府豫政(89)64号;三政办[2003]48号、豫建设标(2002)66号;豫财综[2004]67号
标准:规划设计费:85元/工日 ;
劳动保险统筹:综合基价*4.58%(建筑、装饰工程)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建筑面积*7元/平方米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设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1号);
⑶三建字[2003]128号、三建字[2003]159号。
2、审批条件:
⑴已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⑵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⑶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⑷已确定施工企业;
⑸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⑹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已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⑺按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⑻建设资金已落实;
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工作流程:窗 口接待、告知有关申报条件、事项---业主自主准备申报材料---窗口受理打印受理凭单---科室审查(含现场踏勘)---领导会签---窗口盖章---发证
4、时限: 受理后15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及标准:(办证不收费,统一收取相关规费)
依据:豫价房字(89)191号; 三市价字(90)4号;豫发改收费 (2005)1017号;计价格[2001]585号;预计收费(2001)1019号;豫办(96)4号;三政[2004]24号
标准: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见三价房2223号收费许可证);
工程测量费:1778元/件(四点)
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总造价*0.15%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总造价*0.06%
建设安全监督费:工程总造价*0.25%
价格调节基金:工程总造价*0.5%
(四)城市规划设计资质(丙级)
1、设立依据:
⑴《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⑵国务院412号令
2、申报条件:
⑴有符合国家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独立机构的文件;
⑵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法人代表和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财务制度;
⑶符合相应等级的资质条件;
⑷申请表(一式五份)
3、审批程序:窗口接待、告知业主有关申报条件、事项---业主自主准备材料---窗口受理打印受理凭单---科室审查---领导会签---窗口盖章发放
4、时限: 受理后15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五)燃气设施改动许可审批、城市新建燃气企业许可
1、设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2号《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⑵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7号《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
⑶三门峡市政府三政[2000]42号文《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燃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⑷国务院412号令
2、申报条件
⑴、建设项目申请;
⑵、符合城市燃气发展规划;
⑶ 、规划设计图纸
3、审批程序:窗口接待、告知业主有关申报条件、事项---业主自主准备材料---窗口受理打印受理凭单---科室审查---领导会签---窗口盖章发放
4、时限:受理后15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许可审批、审核、备案
1、设立依据:豫政[1995]61号、豫政[1998]16号
2、申报材料: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甲乙双方依法签订的工程合同、预算、图纸
3、工作流程:窗口接待、告知有关申报条件、事项---业主自主准备申报材料---窗口受理打印受理凭单---科室审查(含现场踏勘)---领导会签---窗口盖章---发证
4、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二、上报省建设厅审批件
(一)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许可审核
1、 设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建设部令48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2、审核条件:
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提供下列材料:
⑴市政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申报表;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章程;
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⑷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⑸企业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企业申报升级、除应提供以上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财务决算年报表;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3、工作流程:窗 口接待、告知有关申报条件、事项---业主自主准备申报材料---窗口受理申报材料---打印《受理凭单》----向上级申报办理---发放
4、时限: 受理后30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及标准:省厅直接收费
(二)监理单位许可审核
1、设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⑶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河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⑷省建设厅豫建[2000]6号《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质管理的通知》;
⑸市建委三建字[2000]第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2、审核条件:
⑴申请报告;
⑵设立(定级、升级)申请表;
⑶主管部门成立批文、名称核准通知书;
⑷法人、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
⑸人员名单、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培训证书、聘用合同;
⑹出资证明及验资证明;章程;组织机构;办公用房证明及租赁合同;各项管理制度。
3、工作流程:窗口受理---审查申报材料:---打印《受理凭单》---向上级申报办理---发证
4、时限:受理后30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及标准:省厅直接收费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许可审核
1、设立依据:
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第三章第18条;
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第二章第7、8、11条;
⑶《建筑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0号令;
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5号)第一章第三条,第三章第十七条;
⑸《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章第九、十、十一条。
2、申报条件:
⑴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⑵批准设立文件;
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
⑷当年在职人员的正式统计表,技术骨干的职称证明及执业资格证书;
⑸注册资本、工作场所和技术装备;
⑹单位章程和有关管理的规章制度;
⑺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材料。
3、工作流程:窗口受理---审查申报材料:---打印《受理凭单》---向上级申报办理----发放
4、时限:受理后30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及标准:省厅直接收费
(四)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许可审核
1、设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豫建[1997]41号文《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三招字(2000)第02号文《建设单位施工招标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⑵ 建设部第7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2、申报材料(招标单位资质):
⑴招标申请(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人印鉴;
⑵ 建设规划许可证;
⑶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表;
⑷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须提供符合三招字(2000)第02号文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施工招标的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
⑹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①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有法人营业执照;
②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③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⑤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的专业力量;
⑥具有可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⑦法人代表、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标准要求;
⑧招标代理业绩符合标准要求;
⑨注册资金符合标准要求。
3、工作流程:窗口受理---审查申报材料:---打印《受理凭单》---向上级申报办理---发放
4、时限:受理后30个工作日
5、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三:即办件
(一)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1、设立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30、31、32、33、36、37条。
2、 审批条件:
⑴规划许可;
⑵规划设计图纸;
⑶单位书面申请;
⑷有关部门现场踏勘意见。
3、工作流程:窗 口接待、告知有关备案条件、事项------业主备案条件准备----窗口受理备案材料----窗口备案---- 发放
4、时限: 即办
5、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豫建城(1993)410号 、三市价字(1990)4号、 豫建城(2005)76号
标准:道路挖掘修复费等(详见收费许可证标准)
(二)城市规划区挖取沙石、土方许可
1、设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6条例;
⑵《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41条。
2、备案条件:
⑴申请书;
⑵取土平面位置图;
⑶有关部门意见(土地、水利等)。
3、备案程序:窗口接待、告知有关备案条件、事项---业主备案条件准备---窗口受理备案材料---窗口备案---发放
4、时限:即办
5、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
1、设立依据:
⑴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9条
2、备案条件:
⑴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两套(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A4幅面装订成册;
⑵监理单位出具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备案程序:窗口接待、告知业主有关备案条件、事项---业主自主准备备案材料---窗口受理备案材料---窗口备案---发放
4、时限:即办
5、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四)注册城市规划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师、造价工程师资格初审
1、设立依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资格认定办法》
2、申报条件:
⑴申报表;
⑵学历证明、证书;
⑶单位证明文件。
3、工作流程: 窗口受理---审查申报材料:---窗口登记备案---呈报上级机构
4、时限:即办
5、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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